徐州幼儿师范学校
2006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市教育局、人事局制定的《徐州市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意见》,经上级批准,2006年徐州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0名。为做好考试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往届生指尚未就业的);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从业资格;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本科毕业生限197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研究生可放宽至197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近3年内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的;
(3)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近五年内被辞退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范围
全市和外省、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职位、人数
学科
| 研究生人数
| 本科生人数
|
语文
| 2
| 2*
|
数学
|
| 1*
|
英语
|
| 2*
|
政治
| 2
|
|
教育学
| 2
| 1*
|
生物
| 2
|
|
地理
| 2
|
|
音乐(含舞蹈)
|
| 3*
|
美术
|
| 1*
|
合计
| 10
| 10*
|
其中加*的学科人数为暂缓入编名额。
报告程序及办法、考试考核办法、体检、草签《协议书》等事宜请查看(公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