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徐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时间:2011-08-03 文本来源:学工处 作者: 点击数:

(一) 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现仍在班主任岗位上,成绩突出。40岁以下教师应参加过班主任培训或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2、重视德育工作,积极配合学校认真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日常行为等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在班级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伙伴制”,本人担任学生成长导师。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千校万师进家庭”工作,重视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融通。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5、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能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6、注重自身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严于律己,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7、市优秀班主任原则上三年内已经获得市或市以上表彰的老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优秀班主任:

1、所在学校、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2、因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

3、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以教谋私,违规搞有偿家教的;

5、有其他违法师德规范行为的。

(三) 评选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

2、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推荐人员的先进性、示范性。

3、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

4、对推荐的优秀班主劝慕鹕诚殖∮槔止偻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监督电话:徐州市教育局德育研究室0516-83735122,徐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0516-83708559。

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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