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是享誉国内外的著名音乐学府。它的前身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目前,学院专业设置齐全,办学层次完整。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艺术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6个本科专业,近20个专业方向。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上海音乐学院成人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面向全国招生。招生对象为各类音乐工作者、教师和需要接受高等音乐教育的音乐爱好者。
一、 招生专业及名额
1、音乐学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3、音乐表演专业[指挥、现代电子键盘、钢琴、声乐(美声、民声)、民乐(二胡、琵琶、板胡、唢呐、笛子、笙、扬琴、柳琴、中阮、筝、古琴)演奏、管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萨克斯管、单簧管、双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大管、竖琴)演奏]
4、专升本另增招专业:吉它、手风琴、爵士萨克斯演奏、打击乐
5、学制与名额:
专科(脱产、业余):拟招收名额50名。
(1) 专科二年制,学历性质大专(脱产)
(2) 专科三年制,学历性质大专(业余)
本科(脱产、业余):拟招收名额100名。
(1)本科四年制,学历性质本科(脱产)
(2)本科四年制,学历性质本科(业余)
专升本(脱产、业余):拟招收名额300名。
(1) 专升本二年制,学历性质本科(脱产)
(2) 专升本三年制,学历性质本科(业余)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报考专科、本科: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报考专升本: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文凭者。
4、身体健康。
三、 报考办法
1、各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考生一律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报名点报考。
2、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
(1) 上海市
报名与考试地点:本院招办(上海市汾阳路20号)
报名与考试时间:另定
(2) 在以下各省(市)设立专业考试报名热线
太原
| 0351-2682005
13073536244
| 呼和浩特
| 0471-4970507
13347126696
13947162860
| 滁州(安徽)
| 0550-3511054
0550-3192689
| 徐州(江苏)
| 0516-82881062
13013951280
| 苏州
| 0512-68815550
13861176863
| 杭州
| 0571-88213011
13388617310
| 昆明
| 13354945311
13816233886
| 深圳
| 0755-83169210
13266693818
| 本溪(辽宁)
| 0414-3892018
13604002968
| 乌鲁木齐
| 0994-2962961
138996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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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课考试报名与考试时间:按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在本院报名后,参加全国统考。
4、报名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1) 报名表(填写时字迹须清楚,不能漏填);
(2) 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阅),身份证复印件;
(3) 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推荐报考介绍信;
(4) 相应的毕业文凭原件(查阅),毕业文凭复印件;
(5) 一寸半身正面脱帽照片四张;
四、 录取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投挡线后,根据考生学习形式志愿,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的高低秩序择优录取。
五、 授课时间
参加本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生授课时间分为寒、暑假与全日制学习两种。
1、院本部上课的学生,授课时间为寒、暑假(均为业余学习形式的学生)。
2、校外教学点上课的学生,授课时间为全日制(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学生)。
3、全日制学生学习期间,学校可协助介绍住宿,其他学生学习期间住宿自理。
具体专业考试及文化考试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院2007年招生简章及网站公布内容,招生简章具体发布时间约为2007年7月。
本院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77625、64376411
邮 编:200031
本院网址:www.shcmusic.edu.cn
徐州生源基地:徐州幼儿师范学校
电话:0516-82881062 13013951280
欢迎报考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7年1月